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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投行业税收和监管政策培训的通知

2017-06-06 11:49:00 弘新教育 来源:弘新教育基金从业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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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创投行业税收和监管政策培训的通知

  各机构:

  近期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6月1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政策做了进一步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落实创投“国十条”,促进创投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创投行业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一系列私募基金法规和自律规则,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私募基金监管和自律管理体系,推动了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为帮助创投行业进一步增强对税收和监管政策的理解,增进行业和相关方的交流,推动政策更好地落地,我们拟举办免费专场培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6月15日,08:30-08:55

  培训时间:6月15日,09:00-17:00

  培训地点:中国职工之家C座三楼报告厅(北京市真武庙路1号)

  二、培训对象

  创投机构高管或相关负责人,每家机构1-2人。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师资

  (一)培训主要内容

  创投行业税收政策、《通知》和《公告》解读、私募行业监管制度、私募行业自律管理。

   (二)培训师资

  财政部、国税总局专家和领导、证监会私募部领导、协会私募部领导。

  四、培训费用及食宿安排

  1、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不统一安排就餐。

  2、本次培训不安排学员住宿,如有住宿需求可以联系职工之家李老师,电话:13811818288。

  五、注意事项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9日,额满即止。

  2、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从业人员管理栏下面的“培训平台”中,点击“培训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选择相应培训班报名表,填报单位及个人的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交,系统将提示是否报名成功。报名时请填写机构的完整名称。

  3、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010-66578262,zhounan@amac.org.cn

  王老师,电话:010-66573354,wangfq@amac.org.cn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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